在一般情况下,香港注册公司税务安排分为核数报告和业务不活跃报告两种。
香港税务法规定,香港公司如果有经济贸易往来,就必须每年出具有香港持牌会计师出具核数报告,进行申请海外利得免税。报税是必须的,但一定要交税。
香港公司如果有贸易业务往来,那么就有纳税的可能。一般这种可能只有政府才有资格评定,核数报告是做出裁定的依据,而业务不活跃报告即是经营者对自己香港公司没有业务运作做出的财务生命,这样的报告导致的结果就是申请无需纳税。
需注意的是,如果申明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合,一旦被香港税务局发现,不仅要求补回原来漏做的核数报告和应缴纳的税收,而且还会针对违法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后果相当严重。
此外,对于那些知错不改的经营者更可能会有传票、进刑事检控、冻结银行账户等一系列严厉制裁措施。
所以,一般在香港进行税务申报的时候需要特别区分经营者的不同情况,然后选择一种比较合适的税务安排方式,否则是非常危险的,税务局的处罚也会相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