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72025-07-02 16:18:02 来源: http://tingheglobal.com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德语: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英语: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简称“德国”,是位于中欧的联邦议会共和制国家,在创新领域排名第一,东邻波兰、捷克,南毗奥地利、瑞士,西界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北接丹麦,濒临北海和波罗的海。
德国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94年10月25日颁布,2013年10月19日修订的《商标法》。由德国专利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德语。商标权利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德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对于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也可以按“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德国商标申请途径
德国是《马德里》和《欧盟》组织成员国。故商标申请可以通过“单一国家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欧盟商标”的方式办理。国际专利百事通:纯干货,国际商标究竟怎么注册最划算?
德国商标可使用类型
德国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可以一表一类、一表多类申请。一般情况下,一次申请费用,可以包含前三个类别。 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标识、颜色组合等。
德国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商标标样(文字、图形、图文组合等);
2.所需尼斯分类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为公司,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申请人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
4.申请人信息翻译信息件;
5.申请委托书。
德国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需要注意
1、已经注册的商标连续五年停止使用的,或异议程序结束后连续5年停止使用的,则该注册商标可能会被申请撤销。如果在此期间无任何利害关系方提出因不使用而申请撤销,那么注册的商标仍受法律保护。凡在德国与瑞士都注册的相同商标,在德国使用就能保持商标有效,反之亦然。(德瑞协定,关于两国的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保护,1892年4月13日)
2、德国商标注册没有相对理由审查,即不会以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而主动驳回,因此商标很容易通过审查并予以公告。在这种情况下,商标申请人需要做好前期商标检索与后期商标的排查,避免注册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也以防他人注册相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