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许多华裔公司利用跨国企业经理人的方式申请L1来美工作,利用第一优先的方式提出绿卡申请的华裔新移民也逐年增多。在过去,移民局对L1 以第一优先的方式申请绿卡没有太多的疑问,但是面对愈来愈多华裔新移民以第一优先提出绿卡申请,移民局在查询公司背景及基本资料上所花时间也就愈多。因此,许多公司情况不建全的公司被拒绝的比例也较过去高。
美国L1签证转绿卡遭拒的原因:
一般来说,以L1 的方式提出绿卡的申请遭到拒绝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
1、 公司的营业额不足,以致移民局认为该公司可能无法长久维持下去,所以不愿意批准。
2、公司所雇用的员工过少,即使申请人为管理级人士,仍有可能必须从事非管理级的工作,因此与第一优先申的资格不符,无法获得批准。
由于移民法并没有规定持有L1 人士必须以第一优先的方式提出移民的申请,在面对以L1 申请移民被拒或拖了四、五年的时间绿卡却下不来的情况下,我建议申请人不妨利用RIR 劳工应聘的方式提出移民的申请,虽然必须多花一些刊登广告的费用,但是在实际的执行上,往往比第一优先苦等四、五年来快又容易。
L1签证与HI签证相比较:
与H-1B签证不同处在于L1签证没有申请名额的限制,只要满足L1 申请的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并在美国工作,另外 L1 的配偶也可以像E-1/E-2 的配偶可以申请EAD 工卡在美国工作,21岁以下未婚子女也可以一起来美国读书。L1 每次有效期为一年或三年,通常L1申请人可以取得获得多次入境签证,也没有像H-1B 有最低薪水或学历的要求。
但是,在申请L1 上,除了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规模的要求外,对于申请人过去的经历有特殊的规定。也就是 L1签证的申请人在过去的三年当内必须在国外的母公司工作过一年的经验,L1A 的申请人在分公司中的职位是经理/主管等管理人员,而L1B 则必须掌握公司专门技术(specialized knowledge) 或了解公司特殊营运。
目前人在美国持有H-1B、F-1、F-2 或其他身分的人能不能提出申请呢? 有可能,只要你来美国的时间没有超过二年,在也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L1 的申请;但是如果你来美国超过二年,就无法提出过去三年在海外公司工作过一年的经验,也就不符合L1 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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