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美国L-1A非移民分类使得美国雇主可以将执行官或经理从其附属的外国办事处转移到其在美国的一个办事处。这种分类还使得还没有关联美国办事处的外国公司向美国发送执行官或经理,以建立一个。雇主必须代表雇员提交表格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书,并收费。
美国L-1A公司内部受让人执行或经理
美国L-1A非移民分类使得美国雇主可以将执行官或经理从其附属的外国办事处转移到其在美国的一个办事处。这种分类还使得还没有关联美国办事处的外国公司向美国发送执行官或经理,以建立一个。雇主必须代表雇员提交表格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书,并收费。
符合L-1签证分类雇主必须:
与外国公司(母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或附属机构,统称为合格组织)具有合格关系;和
在受益人在美国居留期间,目前正在或将要作为雇主在美国和至少一个其他国家直接或通过合格组织做L-1。虽然企业必须是可行的,但没有要求它从事国际贸易。
经营活动是指合格组织定期,系统和持续地提供商品和/或服务,不包括合格组织在美国和国外的代理人或办公室。
美国L-1签证申请人必须:
一般来说,在他或她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内,一直在国外一个合格组织工作一年;
寻求进入美国,为同一雇主或其合格组织的分支机构提供行政或管理能力的服务。
执行能力通常指员工在没有多大监督的情况下作出宽纬度决策的能力。
管理能力通常指员工监督和控制专业员工的工作以及管理组织或组织的部门,分部,职能或组成部分的能力。它也可以指雇员在高水平上管理组织的基本功能的能力,而不直接监督他人。
美国设立新办公室
对于寻求将员工派往美国担任行政或经理以建立新办公室的外国雇主,雇主还必须证明:
雇主已获得足够的物理房舍以容纳新办公室;
该雇员在提交申请书之前的三年内已连续一年受雇为行政人员或经理;
预期的美国办事处将在批准申请后一年内支持行政或管理职位。
美国L-1签证住宿期限:合格的员工进入美国建立新办公室将被允许最多一年的初始住宿。所有其他合格的员工将被允许最多三年的初始住宿。对于所有L-1A员工,延长逗留的请求可以增加两年,直到员工达到七年的最大限制。
美国L-1签证工作人员:转移雇员可以由他或她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陪同或跟随。这类家庭成员可以寻求L-2非移民分类入学,并且如果被批准,通常将被授予与雇员相同的居留期。 L-1工人的配偶可以通过提交I-765表,工作许可申请书和费用申请工作批准。如果获得批准,对L-2配偶可以工作的地方没有具体限制。
更改/延长非移民身份:如果这些家庭成员已在美国,并寻求更改L-2分类的状态或延长其居留时间,则他们可以一并申请表格I-539,申请变更/延长非移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