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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兰州拉面商标”侵权可以看出哪些问题?

点击数:8272018-11-26 17:43:10 来源: http://www.tingheglob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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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第一次亮相于2007年的“中国兰州牛肉拉面节”

  近日,随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宣判结果的出炉,兰州商业联合会再一次保住了其名下“兰州牛肉拉面”的商标。“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NiurouLamian及图”注册为商标后,被人提出异议。而后商评委裁定宣告“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无效,自此这起围绕兰州拉面商标的纠纷成为了一场法律官司。

  关于“兰州拉面”商标的异议是什么?

  商标成功注册后,长达6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出过事。不料,2016年10月,突然有人就“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作为普通商标却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名称,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此外该商标缺乏相应的显著性,不应获得核准注册,因此向商标局提请撤销该商标。

  即《商标法》第一章第十条“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该条例中也提到,“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被申请人兰州商业联合会据此反驳称,争议商标中的“兰州”一词在牛肉拉面中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并非单纯地名,请求商评委维持争议商标注册。

  商评委经审理后认定,争议商标虽包含有“兰州”名称,但整体具有与“兰州”地名相区别的其他含义,该商标并没有违背《商标法》相关规定。但与此同时,争议商标整体缺乏显著性,不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商标识别,构成《商标法》规定的“缺乏显著性标志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最终,国家商标总局商评委裁定书于2017年11月30日作出裁定:“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整体缺乏显著性,不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商标识别,因此对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当事人如不服从本次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独特图案帮忙保住了商标

  兰州商务局介绍,收到裁定书后,兰州商业联合会就开始着手准备相关材料,积极进行诉讼。最近,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兰州牛肉拉面作为地方风味小吃,单独考虑商标的文字与拼音部分确实缺乏显著性。但争议商标的图形部分占据了争议商标的大部分内容,其图形具有独特设计,使用在争议商标所指定使用的服务上具有显著性。且经过长期、广泛的宣传,其整体显著性被进一步加强。此外,在争议商标申请过程中,兰州商业联合会表示放弃对争议商标文字、拼音部分的专用权。综上所述,争议商标整体上具有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一些恶意抢注者对商标就改一个字,然后进行广撒网式注册申请,还有一些商标抢注人这些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尽早申请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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