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所谓的商标权质押, 就是企业用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在工商部门办理商标质权登记后,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的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