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482024-04-28 15:50:42 来源: 日本北京深圳加拿大澳洲英国美国公司注册-L1签证-商标转让-基金备案-邓白氏编码「听和国际」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体,经济发展程度较高,是一个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长期居世界首位。拥有高度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和优越的营商环境,而且在美国各个行业都蕴含巨大的潜力和市场需求,同时美国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大量高精尖的人才储备也持续吸引着各国的创业者赴美淘金。
美国也经常被人们称为是创业者的天堂。因此,获得美国绿卡也就成为了许多人的首选目标,无论是对孩子的教育,养老,还是自身企业的发展,都会有很大的帮助。想要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申请人可以有很多种选择,但不同的申请途径有特定的适合群体。今天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下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什么是美国EB1C移民?
美国EB1C,是针对跨国公司企业家或高管申请绿卡的移民方式。是美国第一类优先类型中的C类,为跨国公司的高层而设,跨国公司在美成立一个新公司或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人以高管的身份申请移民。
EB1C移民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如果你本来在其他国家/地区有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也有计划成立一家美国公司,就有机会申请绿卡。
EB1C允许企业家申请人发挥和利用申请人自己在美国境外成功的经商经验拓展在美国商业机会的同时申请美国绿卡。
美国EB1C移民的申请资格
1、申请人需要证明在美国的海外公司过往3年内有连续1年以上的高管经验,未来受雇于其关联的美国公司继续行使高管职能。也就是说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2、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5、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高级行政管理或经理职位。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聘书、工作合同、工资单、税单、公司营业执照等。此外,申请人还需具备足够的英语表达能力,以便在申请过程中进行沟通。